科隆股份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科隆股份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證監(jiān)會設立“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旨在通過每年固定日期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活動,進一步倡導理性投資文化,凝聚市場各方共識,形成人人關心、關愛、關注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讓投資者保護理念深入人心,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2021年,是第三個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科隆股份積極響應遼寧證監(jiān)局號召,勇?lián)髽I(yè)社會責任,推出“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宣傳活動,并以此為契機,積極貫徹落實新《證券法》,扎實認真地做好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各項工作。在此特提醒各位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經典案例:
案例一:勿泄露帳號和密碼 趙先生與劉先生是生意上的朋友,同時在某家期貨公司開戶交易,由于趙先生經常出差不能隨時關注期貨行情與賬戶持倉,劉先生主動要求為趙先生照看期貨賬戶,趙先生沒有多想便把期貨賬戶密碼告知劉,在趙出差時劉未經趙同意私自下單交易造成重大虧損,趙認為劉因為生意上的事情故意報復,將其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任何使用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投資者本人的有效委托,密碼泄露造成交易、資金盜轉的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因此,投資者應重視密碼安全。使用網上交易應安裝正版防病毒原件和防火墻,在期貨公司官方網站下載行情及交易軟件,盡量避免在網吧等公共場所上網交易。 提示: 1、設定密碼和保管密碼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設定英文、數(shù)字和符號相結合的密碼,并定期修改; 2、盡量不要用自己或家人的生日、電話號碼來設定密碼; 3、賬戶的交易密碼不要和郵箱、QQ號等密碼相同; 4、不要在期貨交易軟件使用中保存密碼; 5、公眾場所輸入密碼時要注意身邊的環(huán)境; 6、千萬不要將密碼告訴外人。
案例二:無用他人名義開戶 老張欲開戶從事期貨交易,但因家人反對,于是便與好友劉某商議,借用劉某身份證和銀行賬戶,通過郵寄合同的方式開立了期貨賬戶。過了半年之后,由于劉某的賬務狀況出現(xiàn)問題,被凍結了全部財產,其中就包括以劉某名義開戶的期貨賬戶的資產。 案例分析:期貨法規(guī)規(guī)定,自然人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手續(xù),簽署開戶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手續(xù)。機構投資者開戶時必須出具機構投資者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和其他開戶證件。期貨公司收取的投資者保證金,屬于投資者所有。如使用他人名義開戶,容易產生相應的財產糾紛。 提示: 1、投資者開立期貨賬戶,應當保證其提交的開戶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2、投資者不得將本人的期貨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3、按照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投資者在辦理銷戶、代理授權或者取消授權、密碼掛失、修改客戶基本信息、開通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非柜面交易方式時,也都應當由投資者本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親自辦理。
案例三:委托他人交易注意事項 委托他人必須慎重。在國外,期貨投資基金早已合法化了,基金本身受到嚴厲的監(jiān)管,各個公募基金當前運作情況及歷史情況都得定期公布,再加上基金業(yè)發(fā)達后,也產生了眾多的基金評議機構,隨時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業(yè)的分析比較報告。出色的基金及明星基金經理受人追捧,而業(yè)績差的基金遭人唾棄。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委托交易的風險就相應減少。在國內,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yè)務也開始合法化,但即使如此,委托人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需要睜大眼睛。在此,我們向那些打算委托他人交易的投資者提出如下建議: 1、不要輕易相信那些上門客自己吹噓的過往業(yè)績,除非你親眼所見,對于那些包拍胸脯智慧贏不會輸?shù)挠握f者堅決拒絕,因為說這種話的人已經暴露了他不知道期貨之水有多深,如果他真有這個本事,何不自己掏錢去做; 2、即使找到比較理想的受托者,在開設期貨交易賬戶時,也必須掌握主動權,比如,尋找合適的期貨經紀公司開戶,僅給受托人交易權,不給受托人出入金權; 3、一些受托者為了獲取經紀公司的回傭或者手續(xù)費分成而拼命抄單,把自己的富裕建立在客戶虧損的基礎上。為了制止這種炒單沖動,投資者在與受托者約定報酬時,可以采用盈利分成的模式,同時與期貨經紀公司談定一個不要回傭但較低的手續(xù)費; 4、經常查看自己的交易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當然,即使找到了比較理想的受托人,也不能認為受托人只能贏不能輸,畢竟這是期貨交易,即使是高手也有失手的時候。主要受托人盡心盡職,發(fā)貨了他的聰明才智也就可以了。
案例四:警惕“莊家”“大V”的聯(lián)合誘騙 近日,媒體報道個別股票有“大V”配合“莊家”出貨,忽悠式薦股,投資者接盤后股價暴跌損失慘重,需高度警惕?!扒f家”聯(lián)合所謂的股市“大V”“股神”“投顧”“專家”們,利用個別投資者偏愛內幕消息、喜歡跟莊操作賺懶錢心態(tài),吸引關注加好友,然后創(chuàng)建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分析大盤、點評個股。博取投資者信任后,再以“內幕股將有大動作”“某某游資已到位”“萬人聯(lián)合建倉一起賺錢”等說辭誘騙投資者限時、現(xiàn)價、全倉跟隨買入,實際是為莊家出貨接盤。股價暴跌投資者醒悟時,炒股交流群、薦股直播間已被關閉清理,“莊家”“大V”們也已不見蹤影。 提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謂的“莊家”“大V”們熱心薦股必有所圖,請務必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投資心態(tài),以免上當受騙。
案例五:警惕配資炒股名義的“虛擬盤”詐騙 王先生在瀏覽網頁時看到股票場外配資的網頁彈窗,彈窗內容顯示“炒股神器,資金任意配,超低利息傭金,當天到賬”,“與各大券商均有合作,可通過level-2查詢下單情況”、“提供1-10倍的杠桿,盈利全歸您,超額虧損算平臺”。王先生一時心動點擊彈窗鏈接登錄“CH配資平臺”,按照平臺客服人員的提示注冊成為會員,綁定銀行卡后在平臺內開始充值申請配資。其中,王先生充值的款項部分作為給配資平臺的保證金,在配資操作前還支付了以“預存管理費”名義支付的配資利息。最初,王先生使用該平臺獲得了小額盈利,但平臺提示要充值大額資金后才能提現(xiàn)。只要王先生每次申請?zhí)岈F(xiàn),平臺都會要求王先生追加資金。后來,王先生在平臺上操作的股票達到了平臺設定的平倉線,因王先生未能追加保證金,平臺做了自動平倉。同時,由于王先生在平臺開戶,配資時只能使用平臺提供的軟件,其根本無法在其它任何券商交易軟件上查詢到自己的交易記錄,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陷入了“虛擬盤”詐騙。 提示:所謂“虛擬盤”是指投資者在各類配資平臺上進行的股票交易都沒有真實對接到券商系統(tǒng),而只是投資者和配資公司互為對手盤,投資者賺得越多,則配資公司就虧得越多。平臺上顯示盈利較多時,配資公司會設置網頁提示投資者注冊賬戶無法登錄或平臺網址無法打開等情形使投資者無法提現(xiàn)。這類交易實際上是一種新型的詐騙方式。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參與股票投資應當在合法審批設立的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進行交易,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遠離場外配資。
案例六:警惕直播間和微信群里的陷阱 朱某自稱股票大師、網絡大V,在“DS財經直播平臺”直播間內進行股票直播,經常用抓漲停板、薦牛股的方式向收看直播的股民展示實力。錢女士觀看朱某的直播后心動不已,便加入了朱某在直播間里公布的“高端股票交流群”。在微信群內,朱某會時不時地“免費贈送牛股”,有時也發(fā)送一些自己掌握的“內幕信息”。期間微信群內還有不少群友紛紛踴躍發(fā)言表示感謝朱大師推薦讓他們連續(xù)獲得漲停板。此時朱某提出可以繳納會費成為VIP獲得長期、獨家的牛股推薦,獲利后按照五五分成的方式分紅。錢女士認為不能錯失獲得獨家牛股、內幕消息的機會,便通過微信向朱某轉賬了上萬元的會員費,并同意了分成提議。起初錢女士偶爾購買朱某推薦的股票,有的獲得了小額盈利,但隨后錢女士發(fā)現(xiàn)行情不好時購買朱某推薦的股票均下跌,自己大量虧損。而當錢女士再次聯(lián)系朱某時,朱某立即解散了微信群。錢女士此時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上當受騙,而之前加入的微信股票交流群里除了自己外,其他的人都是朱某詐騙陷阱里的“托”。 提示:從事證券投資咨詢的機構,應當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的許可,從事證券投資咨詢的人員應當具備證券投資咨詢執(zhí)業(yè)資格。投資者購買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前,可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網站查詢相關機構或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格,防止上當受騙,要提高警惕,避免投資損失。
案例七:警惕外盤交易平臺詐騙 陳大爺是一個老股民,喜歡和人談論炒股心得,某日,其加入了一個名為“高手投資交流”的微信群。群里有不少活躍用戶以“老師”的身份自居,傳授投資技巧。在大盤行情不好時,老師們常在群里宣稱目前在股市賺不到錢,投資香港、紐約、倫敦等市場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可以獲得快速高額回報。陳大爺在快速高額回報的利誘下通過“老師”發(fā)送的鏈接登錄“FT期貨交易平臺”網站,網頁顯示公司是在境外注冊的“RF期貨公司”大陸總代理,境外可以交易的指數(shù)、期貨、黃金、白銀等產品均可在該平臺上操作,而且平臺還提供專家特別指導等服務,投資者僅提供身份證和銀行賬號即可開通交易,交易非常簡單快捷。但陳大爺交易一段時間后發(fā)現(xiàn)本金有去無回,那些所謂的老師微信都無法聯(lián)系上,查詢自己的銀行賬戶,資金通過第三方支付轉出顯示為“消費”,自己的錢都不知道去向何處,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陷入了所謂的外盤期貨交易詐騙活動中。 提示:根據國家規(guī)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yè)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guī)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大量所謂外盤交易平臺網站未經ICP備案,網站托管在境外服務器,境內投資者通過此類平臺參與境外期貨等交易,自身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警惕“外盤期貨能賺大錢”的宣傳,不要參與“外盤期貨”交易,以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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